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 返回
支持对象:
专利申请及授权地址在本区内的烟台开发区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具有常住居所的个人
支持政策:
(一)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发明专利申请费减的每件资助500元,未费减的每件资助1000元;发明专利授权资助9000元。对在我区注册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3万元。
责任部门:
申报条件:
(一)国内发明专利。
(二)国际专利资助。
(三)有效发明专利资助。
(四)专利大户奖励。
(五)中小学校创新教育奖励。
(六)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七)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八)区内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胜诉或维权成功。
申报材料:
(一)申报专利资助需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发明专利资助需提交: ①《烟台开发区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②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③专利权人属单位的,提供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专利权人属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国际专利资助: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申报。 3.有效发明专利资助需提交: ①《烟台开发区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②维持时间满五年的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申报资助当年的专利年费缴费凭据复印件(验原件)。 ③专利权人属单位的,提供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专利权人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专利保险资助需提交: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申报,申报专利奖励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专利大户奖励需提交: ①《烟台开发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②当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获奖专利奖励需提交: ①《烟台开发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②当年度专利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中小学校创新教育奖励需提交: ①《烟台开发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②年度内学校的制度规定、创新活动的文字资料或照片;专利证书及在本校就读的学生身份证明等。 4.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需提交: ①《烟台开发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②当年度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及通过“贯标”认证企业,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5.专利代理机构奖励需提交: ①《烟台开发区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代理的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凭据复印件(验原件)。 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意见(烟开〔2018〕30 号)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烟开财 〔2018〕28 号)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到质量与知识产权处
(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错误能修改的告知企业按照文件进行修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企业不符合原因不予受理。 地址:质量与知识产权处 电话:639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