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突出贡献技师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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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较好职业道德,技能水平较高,工作经验比较丰富,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支持政策:

管理期2年,管理期内,烟台开发区突出贡献技师每月享受政府津贴15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符合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选拔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责任部门:
人社局
申报条件:

申报突贡技师人选应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生产一线岗位的技师,拥有国家一级、二级职业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个人职业技能在区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曾获得“开发区技术能手”;或者为全国二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九名成绩获得者,省级二类、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成绩获得者,市级二类、区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成绩获得者。

(二)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先进工作(生产)者”、“立功”、“嘉奖”等荣誉称号。

(三)近五年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不断攻克技术难关和更新技术设备,给单位节约大量资金、降低较大成本、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并得到单位表彰或一定奖励的。 突贡技师由各单位初审并负责推荐申报。 现管理期内的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或“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不参加当期评选。

申报材料:

(一)《烟台开发区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表》、《烟台开发区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突贡技师每2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控制在30人左右。 政策文件:烟台开发区突出贡献技师评选奖励办法(烟开人社〔2016〕21号)

申报流程:

(一)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初审; 2.区考试中心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根据要求择优评选,确定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