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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乡村之星 返回

联系电话:
支持对象:

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从事各类农业生产,从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中介与技术服务的人才

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支持政策:

(一)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二)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
 
(三)优先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加大对齐鲁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各类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向齐鲁乡村之星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责任部门:
海洋发展局
申报条件:

齐鲁乡村之星的选拔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二)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省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申报材料:

(一)齐鲁乡村之星申报表。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政策文件: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3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8〕248号)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申报材料上报海洋经济发展局。

(二)海洋经济发展局会同工委党群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卫生计生、综治、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三)烟台市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产生市级推选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上报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四)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五)建议人选名单在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公示期5各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

(六)颁发证书。 (申报过程约需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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