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乡村之星 返回
支持对象:
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从事各类农业生产,从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中介与技术服务的人才
支持政策:
(一)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责任部门:
申报条件:
齐鲁乡村之星的选拔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二)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省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申报材料:
(一)齐鲁乡村之星申报表。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政策文件: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13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8〕248号)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申报材料上报海洋经济发展局。
(二)海洋经济发展局会同工委党群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卫生计生、综治、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三)烟台市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产生市级推选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上报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四)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五)建议人选名单在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公示期5各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
(六)颁发证书。 (申报过程约需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