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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贷款贴息支持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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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科技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支持对象是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区内实施产业化,以卓越产业集群计划所涉及的十大产业集群为重点;项目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已经占有一定的国际、国内市场份额,且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前景良好

支持政策:

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发生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最长3年,单笔贴息不超过200万元。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向经发科技局申请贴息资金,由经发科技局会同财政金融局审核批准。本的贷款。

责任部门:
经发科创局
申报条件:

(一)科技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支持对象是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区内实施产业化,以卓越产业集群计划所涉及的十大产业集群为重点。

(二)项目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已经占有一定的国际、国内市场份额,且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前景良好。

(三)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四)企业按期还本付息。

申报材料:

(一)烟台开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经税务部门审核并享受税收优惠证明。

(四)贷款合同、银行放贷给企业的进帐凭证、企业向银行支付利息的财务凭证。

(五)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需提交原件审核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 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意见(烟开〔2018〕30 号) 关于推动全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开工〔2019〕25 号)

申报流程:

(一)开发区经发科创局发布补贴通知。

(二)经发科创局会同第三方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财政金融局核准,经发科创局确认补贴数额、并进行公示。 

(三)请示财政金融局拨付款项。

(四)拨付相关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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