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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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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一)综合条件

已经入驻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运营,并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拥有核心技术,取得相关发明专利或权威认证,即将或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项目市场前景广阔,产品附加值高,能够带动烟台市重点产业发展,可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受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硬件条件所限,暂时在园区外办公,且给予认可的高层次人才项目。
(二)硬性条件
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占股 35%以上;项目当年实际投入须达 10 万元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人数不得少于 2 人。
支持政策:

扶持资金按照政策规定在3年内视项目进展情况予以拨付。其中,项目实际投入大于10万元少于20万元的,原则上拨付扶持资金 10万元;实际投入大于20万元少于30万元的,原则上拨付扶持资金20 万元;实际投入超出30万元,且经营稳健、发展前景好又急需发展资金的,可将30万元扶持资金一次性拨付。

责任部门:
人社局
申报条件:

(一)综合条件 1.已经入驻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运营,并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拥有核心技术,取得相关发明专利或权威认证,即将或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项目市场前景广阔,产品附加值高,能够带动烟台市重点产业发展,可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受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硬件条件所限,暂时在园区外办公,且所在县市区给予认可的高层次人才项目,也可以给予择优资助。 2.择优资助资金不能与市“双百计划”资助重复享受,已获得择优资助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硬性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占股 35%以上。 2.项目当年实际投入须达 10 万元以上。 3.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人数不得少于 2 人。

申报材料:

申报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须提供项目实质性运营的有关佐证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资比例情况。

(二)项目研发情况,包括研发投入、技术合作、专利授权、设备购买、原材料购买等情况。

(三)市场开拓情况,包括近一年的产品销售或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公司营收情况。

(四)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发放等情况。

(五)能够证明公司正常运营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上述材料是指公司实质性运营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各类合同、发票、凭证、单据、台账、证书、记录等。其中,公司到账资金不能作为实质投入计算。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 知(烟人社字〔2019〕143 号)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过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征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需自行登录平台,通过资金资助模块,提报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并将平台导出的纸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各分园管理运营机构和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尚未在平台注册的项目,请先登录注册、完成项目提报和入园申请后,再按照流程申报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

(二)证明材料。申报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须提供项目实质性运营的有关佐证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资比例情况; 2.项目研发情况,包括研发投入、技术合作、专利授权、设备购买、原材料购买等情况; 3.市场开拓情况,包括近一年的产品销售或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公司营收情况; 4.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发放等情况; 5.能够证明公司正常运营的其他材料; 6.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上述材料是指公司实质性运营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各类合同、发票、凭证、单据、台账、证书、记录等。其中,公司到账资金不能作为实质投入计算。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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