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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孵化基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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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以重点行业和技工(职业)院校为主体,以“首席技师”、“技术能手”、行业公认具有绝技绝活的技师为核心,通过名师带徒、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科研创新和校企合作等方式,搭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支持政策:

(一)烟台市政策

经评估认定新设立的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市总工会给予10万元的经费补贴。对连续运转满2年,发挥作用好的工匠孵化基地,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经评估认定 “烟台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孵化工作室”,烟台市总工会给予5万元的创新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购置、项目研究和人才培养等。
(二)烟台开发区政策
经评估认定的“业达工匠”孵化基地,每年从“业达工匠”孵化专项资金中拨付扶持资金5万元,用于技师(高级工)培养;所培养技师(高级工)与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满两年后仍在开发区工作的,凭技师(高级工)证、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可领取奖励费2000元。
经评估认定的“业达工匠”孵化工作室,获得区级命名挂牌的,由区总工会补助经费3万元;获得市级命名挂牌的,在市总工会补助经费的基础上,区总工会再补助经费2万元。工作室日常工作活动经费、创新项目经费,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承担;区总工会按照标准考核进行星级评定后,每年补贴工作经费5000-10000元,由工作室所属工会组织专项管理,区总工会不定期督导审计。
责任部门:
党群工作部
申报条件:

(一)践行工匠精神。 爱岗敬业、严谨细致,潜心钻研技艺,追求极致成果,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或生产的产品做到了精益求精、专业专注、创新卓越,并取得了优异工作业绩。

(二)掌握高超技能。 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拥有高招绝技,技能技艺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体现领军作用。 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传播理念、传承精神,帮助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成长进步。

(四)做出突出贡献。 企业在实现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提高效率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重要成果,并能在群众性技能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近3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优先推荐:1.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选手。 3.获得该工种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 4.获国家、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或者专利,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5.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在烟台乃至全省、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6.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方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申报材料:

(一)工作室申报表、工作情况说明(近期工作内容、科研项目、取得的效果成绩,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相关档案、影像资料。 政策文件: 关于实施“烟台工匠孵化行动”的意见(烟会发〔2018〕25 号)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业达工匠”孵化 工作室)管理办法(烟开工群〔2018〕14 号) 关于开展“业达工匠”孵化行动的实施意见(烟开工会〔2018〕 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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