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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人才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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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

支持政策:

(一)山东省支持政策

支持“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5万元、30万元的创新资金资助。“齐鲁大工匠”优先推荐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
 
(二)烟台市支持政策
 
经评估认定“烟台工匠”,由市总工会下发“烟台工匠”命名通报,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0元。对其中附合条件的,同时授予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已经授予的不再重复授予。
 
(三)烟台开发区支持政策
 
每年评选“业达工匠”10名,获评“业达工匠”的职工,当年由“业达工匠”孵化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并可免费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一线职工疗休养;获评“业达小工匠”的,当年由“业达工匠”专项孵化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在区内企业就业满两年后仍在区内企业工作的,再给予2000元奖励。
责任部门:
党群工作部
申报条件:

(一)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1.具有优秀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2.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3.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符合推荐人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选树“齐鲁大工匠”: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

(三)烟台工匠 1.每年确定若干工种,在工人文化宫、职业院校、大企业生产现场等设立“烟台工匠”竞技擂台,打破学历、资历限制,通过擂台竞技方式,每年评选10名“烟台工匠”。

(四)业达工匠 1.获评“业达工匠”的职工(每年评选“业达工匠”10名)。

(五)业达小工匠 1.获评“业达小工匠”。 2.获评“业达小工匠”并在区内企业就业满两年后仍在区内企业工作的。

申报材料:

(一)推荐人和齐鲁大工匠提交资料清单: 1.“齐鲁工匠”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2.“齐鲁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4份,A4纸打印。 3.“齐鲁工匠”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材料(见附件3),一式4份,A4纸打印。 4.个人事迹PPT格式展示材料或视频展示材料(mp4格式,不低于720×480像素,时长不超过5分钟)。 5.“齐鲁工匠”推荐人选良好品格、高超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方面的证明材料。如:职务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竞赛获奖、创新成果和转化情况、所获荣誉和称号、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册)。 6.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各一张(jpg格式,分辨率为413×576,不大于100KB)。 全省选树命名“齐鲁工匠”50名,并从“齐鲁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齐鲁大工匠”10名。

(二)申报“烟台工匠”应向市总工会提交以下材料: 1.《“烟台工匠”推荐申请表》。 2.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 3.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在烟台参保缴费的证明。 5.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表彰奖励、技术成果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文件:关于开展“齐鲁工匠”申报选树工作的通知 (鲁会〔2018〕46号) 关于实施“烟台工匠孵化行动”的意见(烟会发〔2018〕25号) 关于开展“业达工匠”孵化行动的实施意见(烟开工会〔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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