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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金融之星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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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各类金融机构业务一线或中后台运营、科技等部门从事具体业务操作类岗位工作,在本领域发挥较大影响带动作用、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支持政策:

(一)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二)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三)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其脱产学习、参观考察、参加同业技术技能交流,并在晋级晋职、工资奖金等方面对其予以倾斜。
 
(四)依托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齐鲁金融之星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为金融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部门:
财政金融局
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功底和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熟练掌握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和操作流程,岗位技能水平在本金融机构乃至全省、全国金融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在全省或全国金融系统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类奖励表彰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四)对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操作技能、操作流程等进行优化创新,并在本金融机构、本地区、全省或全国金融系统得到推广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五)对获得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金融理财师(CFP)、精算师等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资格认证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六)为促进优秀人才引进,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海外、省外引进的专业技能人才,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七)所任职金融机构能够有效助力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并得到省市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申报材料:

(一)《齐鲁金融之星申报表》。

(二)15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

(三)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主要创新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齐鲁金融之星申报人选推荐汇总表》。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齐鲁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93号)

申报流程:

(一)区内金融机构根据通知文件组织员工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金融机构将申报材料报区财政金融局,由财政金融局会同工委党群工作部、税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并给出评审意见;

(三)审核完毕后由财政金融局将申报材料报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选拔后向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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