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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首席技师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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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全省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获得设区的市、省属行业、省管企业或中央驻鲁单位首席技师称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支持政策:

(一)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二)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党群工作部分齐鲁首席技师参加省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责任部门:
人社局
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职业技能在全国或全省本行业(领域)处于先领水平,近4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技术能手”等称号;或者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或者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在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三)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申报材料:

(一)齐鲁首席技师申报表。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政策文件: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33号)

申报流程:

(一)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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