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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者项目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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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支持政策:

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高校每年将受聘专家实际在岗和履职情况报教育部,教育部检查评估后按标准颁发奖金。

责任部门:
教育分局
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锐意创新,敢为人先,开拓进取。

(三)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当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

(一)二级单位推荐报告。请各单位以党总支名义报送,详细说明人选推荐程序及把关审核过程,主要包括:教学和学术水平评价情况、材料真实性审核、档案审核、廉洁自律情况核查、保密情况处理(申报材料是否涉及保密信息,是否已经做好保密技术处理)、海外引才风险评估情况(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等。

(二)政审意见。各单位以总支名义出具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

(三)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方面问题作出承诺。

(四)候选人推荐表,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五)候选人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个部分,装订成册。非国防科技领域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后打印装订;国防科技领域由候选人完成脱密处理后,由申报人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 政策文件:“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教党〔2018〕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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