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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教授项目 返回

联系电话:
支持对象:

高等学校根据设置的具体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支持政策:

特聘教授奖金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高校每年将受聘专家实际在岗和履职情况报教育部,教育部检查评估后按标准颁发奖金。

责任部门:
教育分局
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扎实学识,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特别优秀的副教授或相应职务者也可申报。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人选年龄放宽2岁。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和聘任不满两年的青年学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

(一)二级单位推荐报告。请各单位以党总支名义报送,详细说明人选推荐程序及把关审核过程,主要包括:教学和学术水平评价情况、材料真实性审核、档案审核、廉洁自律情况核查、保密情况处理(申报材料是否涉及保密信息,是否已经做好保密技术处理)、海外引才风险评估情况(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等。

(二)政审意见。各单位以总支名义出具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

(三)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方面问题作出承诺。

(四)候选人推荐表,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五)候选人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个部分,装订成册。非国防科技领域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后打印装订;国防科技领域由候选人完成脱密处理后,由申报人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 政策文件:“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教党〔201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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