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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返回

联系电话:
支持对象:
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支持政策:
由国家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每人一次性发给财政特殊津贴20000元,并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责任部门:
人社局
申报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发展我国科技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专家、学者。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三)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五)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六)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公认。
(七)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在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九)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十)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申报材料:
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
申报流程:
按照申报通知时间,准备当年申报通知中要求材料,报至行政中心43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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